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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定

2024-09-19 10:06:03

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定

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定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资本市场中,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业绩披露方面更是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本文将围绕“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定”这一主题,详细阐述其相关要求、执行现状及注意事项,以期为投资者及市场参与者提供清晰的指引。

一、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定概述

根据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信息披露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半年度(通常指上半年)结束后,对于其经营业绩的预告并非强制性要求,但特定情况下仍需进行披露。具体而言,当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等重大影响事项时,应在半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15日内)进行预告。这一规定旨在增强市场透明度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做出合理投资决策。

二、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的自愿性与灵活性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在半年报业绩预告方面给予了上市公司更多的自愿性和灵活性。即便未触及上述必须披露的业绩情形,创业板公司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业绩预告。这种安排既体现了对上市公司自主权的尊重,也要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保持高度的诚信与责任感,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创业板鼓励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以进一步提升市场透明度。

三、豁免情况的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还设定了豁免披露的特定条件。如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较低(如低于或等于0.03元),公司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这一规定旨在减轻小微企业和业绩波动较大的企业的信息披露压力,同时避免市场因过度关注短期业绩波动而产生的不必要波动。

四、业绩预计的方式与规范

创业板在业绩预计方式上主要采用区间预计法,即公司需给出业绩变动的上下限范围。这一方式相较于确数预计更为灵活,但也要求公司在确定区间时保持谨慎,避免范围过大导致信息失真。此外,创业板对于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的设定也有一定限制,如变动范围不宜超过特定比例(如上交所建议的20%,深交所鼓励的不超过30%),以确保预测的合理性。

五、执行现状与挑战

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的披露总体较为规范,但仍存在部分公司因预测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受到监管关注。例如,一些公司在预测业绩时未能充分考虑重大不确定因素对业绩的影响,导致预测结果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偏差。此外,部分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时存在信息披露不严谨、不准确的情况,给投资者带来误导。因此,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仍是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

六、注意事项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在披露半年报业绩预告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 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合理预测业绩。3. 对于可能影响业绩的重大不确定因素进行充分风险提示。4. 在发现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存在较大差异时,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或更正公告。5. 加强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沟通,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总之,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定是维护市场公平、公正、透明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到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共同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哪些公司可以不在一月底前公布业绩预告?

最佳答案按照相关规定:只要上市公司该报告期的预期业绩与去年同期的业绩相比,变动幅度不超过50%,可以不发布业绩预告。

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披露业绩快报吗

最佳答案不是,一般当年亏损的都要披露,业绩变动50%的也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上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5%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创业板公司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最佳答案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

(3)实现扭亏为盈。

如果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深交所提醒您:关注

上市公司业绩

预告,及时了解相关公司业绩变化情况,做到及时准确判断和决策。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规定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天成财经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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